氢能汇获悉,9月1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8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为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5个月内交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为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07万元。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5个月交货;
根据招标公告,该项目采购1套水电解制氢和氢气纯化装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公告如下: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水电解制氢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722-25JT5531ZB6-01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0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8,000.00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090,000.00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5个月内交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30,700.00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我司承诺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将所需货物按时运达至需方指定地点。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5.5个月交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永利/相关证件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静/相关证件不涉及;
中标候选人(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婉丞/相关证件不涉及;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中船(邯郸)派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113号
联系人:党工
联系电话:0311-87091356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联 系 人:张冉、袁栋、周效锋
联系电话:010-64489298或64204420
联系电话:13303031357
来源: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科招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