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服务想约就约-同城附近品茶,初中生200块钱可以约,全国风楼阁平台

当前位置: 氢能网 » 氢能政策 » 正文

14元/千克!湖北武汉启动2025年度第一批氢能补贴申报工作

日期:2025-05-02    来源:氢能汇

国际氢能网

2025
05/02
12:3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氢能产业 氢燃料电池 加氢站

氢能汇(微信号:h2-2005)获悉,4月29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市注册,并接入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的氢能企业。

政策标准方面,按照“事后奖补”的原则,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企业申报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等五类奖补资金,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及叉车应用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和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14元/千克给予补贴,最高150万元封顶。

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奖励:

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上牌的车辆,首次申报50%奖励资金;

在2022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完成2万公里纯氢行驶里程的车辆,二次申报剩余50%奖励资金。

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享受政策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全文如下:

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22]4号)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经信规[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标准

(一)申报主体。在我市注册,并接入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的氢能企业。

(二)政策标准。按照“事后奖补”的原则,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企业申报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等五类奖补资金,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其中,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及叉车应用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和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见附件。

(三)享受政策时间:

1.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奖励:

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上牌的车辆,首次申报50%奖励资金;

在2022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内完成2万公里纯氢行驶里程的车辆,二次申报剩余50%奖励资金。

2.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和运营奖励(补贴)享受政策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一)网络平台申报。2024年5月12日前,氢能企业按《管理办法》要求在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平台地址:http://platform.whhfcev.cn)上传申报资料。

(二)区级推荐。各区经信部门初审,于2024年5月14日前在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上提交审核意见。

(三)第三方审计。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在市经信局网站公开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五)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按程序将市级奖励(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并通知各区拨付区级配套资金。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经信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政策宣传、信息沟通等工作。

(二)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和信息接入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

池工??18627115308

(二)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

向菁??85316952

附件:2025年第一批申报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及叉车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和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

2025年第一批申报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奖励积分计算办法及加氢站运营补贴标准

一、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含当日)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行驶证注册日期计算)、在本市海事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船舶(按取得所有权日期计算)及购买的燃料电池叉车(按销售发票开票日期计算)的奖励积分计算。

二、燃料电池汽车积分计算办法。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再根据汽车的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根据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燃料电池汽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p,单位为kW)折算为初始积分;X为年度系数,本次申报(2025年第一批)年度系数为1.2;Z为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系数,重型货车最大设计总质量12-25(含)吨为1.1,25-31(含)为1.3、31吨以上为1.5,大型客车为1;折算后初始积分(Y)为:

(1)乘用车:Y=[(p-50)×0.03+1]×X;p≥80时,Y=1.9×X;

(2)轻型货车、中型货车、中小型客车:Y=[(p-50)×0.02+1]×X;p≥80时,Y=1.6×X;

(3)重型货车(12吨以上)、大型客车(10米以上):Y=[(p-50)×0.03+1]×Z×X;p≥110时,Y=2.8×Z×X。

(二)根据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燃料电池汽车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整车占10%、燃料电池系统占20%、电堆占15%、膜电极占15%、质子交换膜占10%、催化剂占5%、碳纸占5%、双极板占10%、空压机占2%、氢气循环系统占2%、增湿器占2%、冷却水泵占1%、巡检仪占3%。

三、燃料电池船舶积分计算办法。燃料电池船舶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再根据船舶的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根据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燃料电池船舶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p,单位为kW)折算为初始积分;X为年度系数,本次申报(2025年第一批)年度系数为1.2;折算后初始积分(Y)为:Y=[(p-20)×0.025+1]×X;p≥500时,Y=13×X;

(二)根据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燃料电池船舶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船舶占10%、燃料电池系统占20%、电堆占15%、膜电极占15%、质子交换膜占10%、催化剂占5%、碳纸占5%、双极板占10%、空压机占2%、氢气循环系统占2%、增湿器占2%、冷却水泵占1%、巡检仪占3%。

四、燃料电池叉车积分计算办法。燃料电池叉车按照装备的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再根据叉车的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根据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燃料电池叉车按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p,单位为kW)折算为初始积分;X为年度系数,本次申报(2025年第一批)年度系数为;折算后初始积分(Y)为:Y=p×0.03×X;p≥5时,Y=0.15×X;

(二)根据溯源情况核算最终积分。燃料电池叉车最终积分为按额定功率折算初始积分与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的乘积。按核心零部件溯源情况核算比率,燃料电池系统占22%、电堆占17%、膜电极占17%、质子交换膜占11%、催化剂占6%、碳纸占6%、双极板占11%、空压机占2%、氢气循环系统占2%、增湿器占2%、冷却水泵占1%、巡检仪占3%。

五、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500千克且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千克的加氢站,按照14元/千克给予补贴,最高150万元封顶。

来源: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返回 国际氢能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氢能汇"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